市场规则对于买者和卖者都是公平的,买卖双方对同一项矿业权都可以估价,也就是说都可以委托不同评估机构对其进行评估,其结果可成为双方讨价还价的依据。从市场的运作规则上看,委托方不完全是矿业权人(或矿业权所有者)。一般情况下由矿业权人来委托,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矿产地的矿业权,应由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来委托;或者由各级地矿行政主管部门受权地勘单位、企业来委托。非矿业权人,有权利对矿业权人或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的矿业权提出评估要求,作为委托方对矿业权进行评估。当然,作为国家所有者对其所有和管理的矿业权做出评估的若干规定,也应尊重的。为此,在委托书或评估合同书中必须说明委托方与矿业权的产权关系,非矿业权人的委托目的和取得评估资料的方式。
矿业权评估是一项严肃、认真的综合性业务活动,必然有一个严密的工作程序,同时需要占有大量的地质、采矿、选矿、财会、税收、金融、经济管理、法律等多方面的资料后才能完成。评估程序是评估准备、资料搜集、信息查询、评定估算、核查、评估结论、确认或备案、资料整理及归档。如何按照评估程序,将这些分散在矿业权人或企业内部及外部的资料、信息、数据、图象等搜集集中,通过逻辑判断、推理、加工、运算,得出合乎评估要求的资料信息,这是每个评估机构及评估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技能和职责。
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是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履行委托承诺的具体体现,也是评估机构调动内部资源,实施评估的自我组织、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内部管理手段。会有人认为一个较小的评估项目,也要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实属小题大做,教条!大型评估项目可以制定方案。然而,无论大、小评估项目,都必须按评估程序进行,对评估资料掌握的程度,决定评估质量,如果毫无秩序的、杂乱无章的进行,必定影响评估结论。因此,制定评估工作方案不能可有可无,只不过是方案的内容多与少的差别而已。
评估工作方案是项目负责人为全面履行评估合同而拟定的评估工作思路和具体实施步骤,思路是否清晰,步骤是否严密、可靠,关系到整体评估的效果。重点是评估工作阶段划分、各阶段的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而评估小组成员间的分工,对协助评估的专家及其他评估从业人员的督导,是与之相对应的。其他内容包括:评估项目名称,评估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报告提出日期等,是每个方案“标签”,是资料归档的依据,这一点应引起重视。评估工作方案应涵盖评估工作的全过程,评估小组成员从接受评估委托至项目完成的整个过程中,都应执行评估工作方案,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现场勘察内容包括:地质资料提供情况,查阅一些无法携带又必须收集的资料,携带地形地质图到野外勘查区了解情况,如勘查区范围、矿体分布情况、勘查工程遗址、交通概况、供电供水情况、地方经济情况等。携带矿山开发设计图纸了解矿山开发情况,如露采、地下开采设计情况,采场与选厂的分布,交通与运输等。生产矿山则了解的内容更多,如采场或井下开采情况,选厂情况,矿石质量,营销情况,财务情况等。
这里的委托与接受委是指通过协议所确立的双方承接业务的关系书,委托与接受委托看似平常,甚至有人会错误的认为有项目就评,无所谓委托,孰不知委托与接受委托是市场秩序的重要规则之一,而且是一种双向选择。首先是委托方对评估机构的选择,而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根据委托方的情况、评估对象的特点,衡量自身的技术能力,有接受与不接受的选择,应认真对待。
评估机构接受委托后,根据所掌握矿业权的类型、评估难易程度及时间要求,确定一名注册矿业权评估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再选配适当的其他评估从业人员组成评估小组,开展评估工作。对于大型矿业权评估项目,特别是上市矿业权评估项目,评估小组除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外,还应包括地质、采选矿、法律等专业人员参加。
评估准备是以矿业权评估机构接受委托为起点,当评估委托方发出评估委托书后,评估机构根据评估对象和要求,决定接受委托。评估准备工作由评估委托方和矿业权评估机构共同完成。工作内容包括委托与接受委托、签订委托合同、听取委托方情况介绍、确定评估方案和现场勘查。
委托方对评估机构的选择,要考虑评估机构的质资、技术条件、评估人员素质和评估组的规模,一般要进行查询、了解和初选、会面提出要求、最终确定。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同样要查询、了解委托方的情况,针对要求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自身的技能是否能达到,最终确定。
对于勘查矿区或尚未开发的矿产地,往往会认为无东西可察,这是不正确的。勘察这类矿区、矿产地,首先要带地形地质图,认真听取委托方的介绍,了解矿区位置,周边环境,交通情况,供电、供水可行性,勘查工程遗存状况,矿体分布概况等等,做出笔录,现场拍照。
任何一个评估项目,都有实际地、具体地情况,最熟悉情况的是委托方,评估小组应认真听取情况介绍。委托方应重点详细介绍勘查区(块)、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计算等情况;矿山开发利用、生产、财务、经营销售等情况,以便制定出符合实际的评估方案。
委托与接受委托成立,委托方和评估机构共同签订评估合同书,明确双方在评估工作中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评估时间进度、评估付费形式及标准、合同中止条件及其补偿条款,委托方法定代表人、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等,以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评估委托方与评估机构通过接洽,认为可以委托,则送达委托书。评估机构愿意接受委托,评估工作正式开始。
矿业权评估项目都是在野外,特别是地质情况、矿山开发利用情况,必须到现场进行了解,其目的是对矿产资源和地质勘查有个感性认识和基本概念,为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和资料搜集做准备。
现场包括两个地方,一是地质资料所在地(如地勘单位)和矿山企业;二是勘查区和矿山或待开发矿区。
在评估方案中主要明确评估基准日,资料收集方式和内容,评估进度,人员安排,现场勘察程度和了解的内容,评估方法预选方案,报告预定提交日期等。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要注意勘查区的工作情况、施工标识是否与所提供资料相符;采场周围矿产的保护是否完好,有无滥采而占用矿区储量的情况;
委托书的内容应明确委托的评估对象、评估目的、要求事项、可提供评估的背景材料、委托方全称、法定代表人及委托时间等。
根据委托方对项目情况的介绍,根据评估方案,指导委托方准备评估基础资料。
评估委托方与接受委托的评估机构应做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6.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协商确定评估基准日
(二)委托及准备中应重视的问题
7.委托方准备评估基础资料
(一)委托与接受委托
3.关于评估工作方案
2.签订评估合同书
4.听取委托方介绍
3.组成评估小组
2.关于现场勘察
1.送达委托书
1.关于委托方
5.现场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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